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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费一览清
www.110.com 2010-07-07 00:18

  房屋交易费一览清

  1.营业税:5.5%按评估价计(卖方)。

  2.交易费:1%的成交价(买卖双方各付一半)。

  3.契 税:3%的成交价[未交纳的由买方付(含单位购房)]。

  4.个人所得税:有利润的按评估价的2%计[属企事业单位或卖价(指评估价)低于原购买价的免收]。

  5.:按评估价的0.7%计(该房地产居住超五年的免交,居住未满五年的个人要交纳,单位免交)。

  6.测绘费:50m2 以下112元,100m2 以下160元,200m2 以下208元,200m2 以上每增加100 m2 收48元(买方)。

  7.办证工本费:每证3元。

  8.补交地价:1990年至1992年6月为94元/ m2,1989年12月之前为142元/ m2—800元/ m2(大概)。

  9.费:8元/ m2(补交地价者免交)。

  10.转让登记费100元,房产登记费70元。

  备注:

  1.购买且居住不到5年,交纳全额营业税.超过5年,非住宅交纳差额营业税(5.6%)。(契证购置日期为准)

  2.保险费率申贷年限1--5年0.08%,申贷年限5年以上0.06%(具体以各银行为准)

  3.不同等级的缴纳标准(元/平方) 土地等级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交纳标准 733 603 421 243 172 108

  以上面积计算(由受让方支付)受理日:10个工作日

  4.一套房子可以办理很多本共有权证,要求共有权人将资料准备齐全。

  5.以上所有费用以物价、房管、税务等部门的最终规定的实际发生额为准,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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