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违约金如何开票
www.110.com 2010-08-14 17:13
某企业将给A公司,未到期因故收回,应付A公司违约金20万,请问A公司应该给该企业开票吗?应在税务机关代开何种发票?
法律网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某企业将房屋租赁给A公司,未到期因故某企业将房屋收回,某企业应付A公司违约金20万,对A公司收取的违约金20万,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增值税及营业税。同时不属于发票管理范围,收取违约金方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即可。但按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 上一篇:购买商品房办理“三证”所需资料
- 下一篇:房屋买卖天价违约金近50万
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有益费用的返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
- ·房屋租赁关系解除后装修投入如何处理?
-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房屋租赁违约的问题!
-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出租房屋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房屋租赁纠纷中装饰装修问题如何处理?
- ·房屋租赁纠纷中装饰装修问题如何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
-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树江与陈伯寅房屋租赁案
- ·城市房屋拆迁中拆迁租赁房屋如何进行补偿安置
- ·乌鲁木齐规范房屋租赁建立以房管人模式
- ·动拆迁引房屋租赁纠纷
- ·房屋租赁合同未满期面临拆迁是否需要赔偿?
- ·下岗职工与公司是否形成房屋租赁关系是否具有
- ·面对40万巨额违约金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 ·上海房屋租赁纠纷解决
- ·房屋租赁中怎样规定同居人有继续居住权、租赁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