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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十余年终于拿到了房产证 违约金仍难追讨
www.110.com 2010-07-06 16:35

  近年,广州加大力度解决市民的“办证难”问题,约6万户业主受惠,盼了多年的房产证终于拿到手。这是广州处理办证难问题的一大进步。记者也发现,虽然房产证拿到手了,但开发商迟办房产证的违约金却很难追讨,追讨违约金将是未来房产证维权的一大热点。

  两三年前,房产证办证难是社会关心的焦点,不少市民购房十多年无法拿到房产证。2008年,广州出台了《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成立了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办公室,重点解决广州历史遗留的办证难问题,把房产证办证和开发商欠缴地价剥离,明确业主可自行办房产证,解决了一直以来房产证办证的最大阻碍。至去年,广州约6万户业主解决了办证难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意见》实施后,大部分楼盘都能办房产证了,但开发商迟办房产证需要赔偿给业主的违约金,业主却很难追讨。记者采访发现,业主向开发商追讨迟办证违约金,要么无法追讨,要么法院不予支持,房产证的维权道路仍然很漫长。

  维权1

  英豪花园业主打赢官司拿不到违约金

  位于东晓南路的英豪花园,楼盘四期700多户业主延期一年半至今没有拿到房产证。去年下半年开始,数十户业主或通过告上法院或通过仲裁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并赔偿逾期办证的违约金。今年初,法院要求开发商在判决日起180天内为业主办妥房产证,却驳回了业主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交楼违约金的请求,也就是说,开发商无需按合同规定赔付违约金。

  逾期办证一年,业主怒告开发商

  “我在2005年买了英豪花园四期的房子,房子2006年9月已经交楼了,合同原来规定交楼日起720天内办妥房产证。到了2008年9月,开发商还没有为四期任何一户业主办妥房产证。”梁先生是其中一位把开发商告上法庭的业主,他告诉记者,英豪花园四期原定在2008年9月发房产证,700多户业主至今还没有拿到房产证。

  梁先生表示,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想过告开发商,好几次向开发商询问办证情况,都得不到明确的答复,一怒之下在去年把开发商告上法院。“我打了几次到开发商处,了解办证情况,开发商都说已经在办了,问为什么这么久,开发商竟然回答‘无可奉告’,甚至挂我的电话。忍无可忍,我终于跟他们打官司。”梁先生气愤地说。

  今年初,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梁先生打赢了官司,却没拿到违约金赔偿。“法院要求开发商在判决日起180天内为我办好房产证,却不支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梁先生无奈地说。

  红线范围有违章建筑影响验收

  为什么法院不支持业主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的请求?记者调查发现,英豪花园四期迟发证是因为楼盘红线范围内有村民的违章建筑,导致规划无法验收,没有规划验收所以开发商也无法办房产证。

  梁先生告诉记者,英豪花园开发商的确到不同政府部门反映村民违章建筑的问题,但一直无法解决,拖至去年底,有关政府部门才允许其规划验收办房产证。因此法院认定开发商积极为业主办房产证,而且合同中明确由于出卖方的原因导致逾期办房产证的才需要赔偿违约金,这次逾期办证的原因并不是由开发商引起的,所以驳回了梁先生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的请求。

  代理了部分英豪花园业主告开发商案的赵律师表示,好几户诉讼开发商的业主都得到了类似判决。他说:“法院一方面考虑逾期办证责任不完全在开发商,一方面合同约定违约金标准较高,所以作出了这一判决。”他表示,中逾期办房产证的违约金是按日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五赔付,每户业主赔偿七八万元,最后开发商可能要赔偿上千万元的违约金。据了解,还有众多业主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办房产证和赔偿违约金,半年过去了,尚未公布仲裁结果。

  业主继续上诉维权

  对于一审判决,梁先生非常不满,表示已经上诉中院,希望能推翻一审判决拿到违约金赔偿。他表示,虽然楼盘逾期办证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责任不全部在开发商,但逾期办证的后果不可能全部由业主承担。也有业主表示,判决结果让人失望。她说:“开发商违约却不用遵守合同的规定,那签合同有什么用呢?”

  启示

  随着广州楼盘开发建设的规范化,楼盘办证难将成为历史,逾期发房产证将是未来房产证维权的重要一项,业主如何追讨逾期办房产证的违约金将成为受关注的话题。

  维权案例2

  万丰花园一房两卖7旬老伯奔波维权食白果

  日前,72岁高龄的万丰花园业主梁伯向记者投诉,开发商一房两卖,导致梁伯购房8年不仅办不到房产证,房子更可能被银行查封拍卖,或许无家可归。

  据梁伯介绍,他在2002年12月购买了万丰花园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总价38万元。“买房的钱是在国外工作的儿子给的,我选择了一次性付款,分三期付清房款。第一期付了8万元,第二期付了20万元,付第三期房款时,一位懂房产的朋友告诉我,我的购房合同根本没有办理交易鉴证,房屋可能有问题。”于是梁伯到市房管局查询,发现他已经付了28万元房款的房子竟然早就卖给了另一个人唐先生,而且已经申请了银行房贷。这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属于已办理了房贷的唐先生,并不是购房合同没有交易鉴证的梁伯。

  随后梁伯还发现,唐先生是万丰花园开发商的员工。“我现在还留着这个人的名片,名片上写着他是开发商的业务经理。”梁伯才知道,原来开发商早就通过假按揭套取了银行的按揭房款,然后把房子卖给了他。

  2003年,当时60多岁的梁伯发现了这一事实后,拒绝交第三期房款。因为是开发商操作的假按揭,梁伯买房后还能搬进这套房子住,却无法拿到房产证,梁伯开始了维权之路。“我曾写投诉信到市政协,市政协当时回复交房管局核查,后来一直没有结果。我在国外工作的儿子也通过侨办投诉,但也没有结果。”后来开发商“人间蒸发”,梁伯虽然有房子住,但维权难以进行下去。

  最近,梁伯收到了一封来自广东发展银行的律师信,称房屋产权人唐某已经5个月没有供楼,银行将查封房子并拍卖。这封律师信的出现吓坏了梁伯,因为一旦查封房子,梁伯和老伴就无家可归了。现在梁伯是72岁高龄,老伴也69岁,维权对于他们来说确实是件艰难的事。“我老伴有糖尿病,行动不方便,平常不出家门,儿子又不在广州,维权得我自己去跑,但我现在很茫然,不知道怎么办。”梁伯无奈地说,他已经这么大岁数了,现在不把房子产权搞清楚,以后更麻烦。他说:“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寻求法律帮助,看能否得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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