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用地2年不动工无偿收回 解决“夹心层”群
www.110.com 2010-07-06 16:35
甘肃省政府日前出台了住房建设新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动工和竣工,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金的20%征收。已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房地产用地,无偿收回。对虽按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不足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严格按闲置土地依法进行处理。
通知明确,今后全省的住房结构体系,原则上应将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控制在20%左右,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将面积60—90平方米的住房控制在50%左右,用于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将面积90—120平方米的住房控制在20%左右,用于解决较高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将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控制在10%左右,用于解决高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今后,甘肃省将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有计划地适量建设限价商品房,建立健全公共租赁房体系,有针对性地解决既不符合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又无力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同时,从严控制高档商品房、豪华别墅、商业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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