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人们目前到底该不该买房,地产大鳄、北京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再次抛出争议性观点,表示只有高收入者才有资格购买商品房,而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应靠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来解决。
任志强几乎每一次关于房地产的言论,都会给自己招来炮轰。不过,平心而论,他的话并非毫无道理。
关于什么人才有资格买商品房的问题,要是在一个完全且健全的市场经济前提下,这完全是一个伪问题。有钱就买,没钱拉倒。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房地产市场,就其供应的品种和性质的单一,都很难说它是成熟的和健康的。如果就收入而言,无论是相对还是绝对,高收入者都是少数,依据“二八定理”,百分之八十的老百姓都属于中低收入群体,按任志强的理论,他们都不应该买商品房,而应该老老实实住进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里面。
可是,在实际的房地产市场结构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全部房地产市场的比例又是多少?我们不得不遗憾地指出,供求与理论恰恰发生着倒挂:八成的房地产为商品房,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却为数寥寥。而且,即便是在数量十分有限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分配中,也由于权钱交易等腐败原因,使真正需要它们的中低收入者无法获得。换句话说,在供给和分配这两个重要环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与中低收入人群严重脱节。如果政府也像开发商那样,放弃基本的责任担当,不提供起码的公共保障,而只把房地产行业当作赤裸裸的敛财工具,老百姓当然不可能有房子住了。
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经建立起了相对成熟的公共住房制度,他们在公共住房建设、分配以及管理方面积累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纵观国外住房供应体系,大致分为两个部分:市场商品化交易部分和政府保障部分。由于住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几乎所有的国家政府都会为保障公民基本的居住权,而为中低收入阶层解决住房问题提供帮助。所谓公共住房,指的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居住问题,由政府直接投资建造或以一定方式对建房机构提供补助、由建房机构建设,并以较低价格、租金向中低收入家庭进行出售、出租的住房。从这个意义上看,任志强的话并不是信口雌黄,而是有一定的道理,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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