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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规定整治开发商零碎开盘、囤房行为
www.110.com 2010-08-25 17:16

  日前,江苏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指出,房地产预售商品房,原则上应当以项目为单位申请预售许可,领了预售许可证的房源要一次性全部销售,不得分批、分次开盘。

  房子买不到、房价涨得快是最近不少人的普遍感受,而买不到的一大原因是捂着不卖,一张销售许可证、分批开盘的所谓销售策略无非是想营造争抢房源的情景,并便于涨价。以后开发商再想如此囤房捂盘可就难了,省建设厅通知指出,要求各地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原则上应当以项目为单位申请预售许可,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不过,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大、实行分期开发和分期的商品房项目,可按照分期开发的规模申请预售许可。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销售。并特别强调“开发企业应一次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全部房源上网销售,不得以各种借口分批、分次销售,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不得进行虚假交易、炒卖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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