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地产动态 >
广州新规:预售房改规划须全体业主同意
www.110.com 2010-08-25 17:17

  日前,广州市规划局出台了多项保护业主利益的规划,13日,广州市规划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释新规定的相关执行办法。据透露,该局将和广州市国土局联手,只要上不附上小区规划图,就领不到预售证。此外,还拟规定,对于已经预售的住宅,开发商申请更改规划,必须经全体业主同意。

  现在开发商只要想改规划就可以提出申请,而规划局也必须收案,业主利益不时存在受到损害的威胁。据广州市规划局介绍,针对这种情况,广州市规划局已制定了《广州市规划管理程序规定》。目前这个文件已经完成并送法制办审查。

  该文件规定:已经预售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征得所有业主的同意才能向规划局提出改规划。“就是说你业主如果觉得利益受损,你可以不同意,那么开发商为了达到自己改规划的目的,只能对你做出补偿,直到取得你的同意为止。”

  此外,这个文件还规定,开发商改规划的次数也有上限,也就是说,开发商必须对市场有个准确预计,避免以后因为市场变化然后改规划,不能无限次地改来改去。有了这个次数上限之后,开发商就不能随意提申请了,因为改的次数满了之后,再申请也没可能批准了。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