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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杭州市市区住房公
www.110.com 2010-07-06 14:21

各单位: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年度对账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账年度

  本次对账年度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二、对账范围

  凡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高新(滨江)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本年度发生缴存业务的单位,均属本次对账范围。2006年1月1日前注销或2007年1月1日后新登记的单位,不属于本次对账范围。

  三、对账程序

  1、各单位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7年3月31日,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窗口磁盘拷贝(请自备磁盘)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对账单。

  2、各单位应及时将对账结果向公积金中心书面反馈,对对账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07年3月31日前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

  3、单位领取对账单或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时,应当出具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

  四、在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补贴的单位,年度对账一并进行。

  五、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滨江)管理部缴存登记的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向高新(滨江)管理部办理对账手续。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延安路与西湖大道交叉口)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滨江)管理部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57号中兴大厦一楼

  中心网址:

  咨询电话:96345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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