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地产法规 > 相关法规 >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www.110.com 2010-07-06 14:22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市中心各直属归集部门:

  为规范个人住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按照《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个人政策性贴息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凡经市中心确认可以采取贴息政策的项目,分中心不再受理申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一律采取贴息方式;其他未经市中心确认的项目不采取贴息政策,仍按照《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申请政策性个人贷款。

  各分中心接到本通知后,应做好有关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市中心。

  特此通知

  附:确认采取贴息政策项目表(略)

  二00二年十一月五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