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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4小时涨15万:别拿市场自由推卸责任
www.110.com 2010-07-26 10:43

上周末,杭州楼市上演了最“疯狂的周末”。据购房者楼小姐介绍,她在4月11日下午1点在杭州裕兴不动产有限公司相中一套房子,然而,时隔四个小时房价已经上涨15万。就上述现象,记者采访了杭州市房管局。该局一负责人表示:“房产市场属于市场自由调控范畴,作为职能部门不便就此事发表意见,关于房产价格紊乱的问题你们还是联系物价部门吧。”

  其实,即便在西方自由经济发达的国家,“市场自由”也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涨价,巴菲特曾经说,我不敢与我的同行进行密切的交往,我担心会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在谋划价格垄断。“市场自由”从来就不意味着“无规则的自由”,相反,保障“市场自由”的各种规则是相当严格的,发达国家也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有管理和规范。那种认为放任不管,就是“市场自由”只不过是原始时代的低级市场。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不是应该成为一个自由调控,而丝毫不该需要政府调控的市场,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从中国房地产业近10年的发展来看,如今的高房价恰恰是因为政府调控还不够,中国房地产市场是个卖方主导的市场,这是很容易形成垄断和暴利的,在这种大背景下,市场自由调控能调出什么,又能控住什么?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其实已经呈现出垄断和暴利这两个特性。如果职能部门看不到这种不健康发展的趋势,并采取调控措施,笔者以为这是一种失职。通过自由竞争而做大做强的微软在美国都曾被有关部门勒令拆分,对比自由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我们还能认为“不便发表意见”就是保障“自由市场”吗?面对越来越不理性的房地产市场,房管局、物价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都不应该成为甩手掌柜,而应该切实采取措施,为百姓的安居权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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