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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黄石飞云制药有限
www.110.com 2010-07-26 13:46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7)海民初字第5889号

  原告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明辉,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苏湘辉,北京市五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鄂黄路52号。

  法定代表人林宁,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玉萍,女,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经理,住河南省信阳市京深路255号26栋2单元12号。

  被告北京金碧国全中医药研究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中坞新村西15号。

  法定代表人高雅云,所长。

  委托代理人袁动力,女,北京金碧国全中医药研究所法律顾问,住北京市海淀区万柳锋尚名居1号楼105号。

  被告广西南宁朝阳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解放路75号。

  法定代表人张丽铭,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师海娜,女,广西南宁朝阳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住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南村镇北玉女村。

  原告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公司)诉被告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飞云公司)、北京金碧国全中医药研究所(以下简称金碧国全研究所)、广西南宁朝阳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大药房)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云南白药公司委托代理人苏湘辉、被告黄石飞云公司委托代理人李玉萍、被告金碧国全研究所委托代理人袁动力、被告朝阳大药房委托代理人师海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云南白药公司诉称,云南白药的前身是曲焕章先生研制的“万应百宝丹”。1955年,曲焕章的妻子向人民政府献出“万应百宝丹”秘方及制法。1956年,“万应百宝丹”改名为云南白药。云南白药系列产品已经成为我公司的知名商品,“云南白药”是我公司的企业字号,“云南白药”已经被注册商标,且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未经我公司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云南白药”字样。2006年,朝阳大药房销售的 “益心阳口服液”的附送宣传册中,突出使用了“云南白药”、“云南白药家族”的字样,宣称其为“云南白药家族首次公开活心秘方”、“益心阳口服液是云南白药的姐妹药”,与“世界文明的云南白药一脉相承”。朝阳大药房在《南宁晚报》上为“益心阳口服液”所作的广告中,宣称其为“云南药家族百年秘方”。该药品在网站上也被宣称为“云南白药家族心脏病百年秘方”。我公司认为,金碧国全研究所作为该药品的研制者,黄石飞云公司作为生产者,朝阳大药房作为销售者,捏造“云南白药”与“益心阳口服液”两者之间莫须有的关系,使用“云南白药”进行虚假宣传,构成擅自使用我公司的知名商品名称和我公司的企业名称的搭便车行为。为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制止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诉请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停止使用“云南白药”字样进行宣传,销毁宣传册、删除网站上不实宣传、停止刊登虚假广告,判令三被告在全国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20 000元。

  被告黄石飞云公司辩称,我公司受金碧国全研究所委托 生产“益心阳口服液”。“益心阳口服液”是国家批准生产的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益心阳口服液”的说明书和包装上并没有使用“云南白药”的字样。“益心阳口服液”的销售全部由金碧国全研究所负责,我公司对销售过程中的具体宣传情况并不知情。 2005年,我公司得知“益心阳口服液”的宣传有违法情况,还向金碧国全研究所发函要求其停止作违法广告。我公司对使用“云南白药”进行“益心阳口服液”的宣传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不同意云南白药公司的诉讼请求。

  被告金碧国全研究所辩称,“益心阳口服液”的研发人是李金碧,曲焕章是李金碧的姑父,因此李金碧是云南白药家族的重要成员。李金碧出技术,我所出资金,双方合作推广“益心阳口服液”,因此我所在宣传“益心阳口服液”时使用“云南白药”字样,完全是出于善意,真实的表示李金碧的家族身份,并不构成虚假宣传和搭便车。“益心阳口服液”由黄石飞云公司生产,而我所则授权中成智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智晟公司)独家负责该药品的市场推广和营销。“益心阳口服液”的宣传册由中成智晟公司制作,宣传册应由中成智晟公司负责,与我所无关。《南宁晚报》的广告宣传也与我所无关。综上,不同意云南白药公司的诉讼请求。

  被告朝阳大药房辩称,“益心阳口服液”是经过国家审批的合法药品,销售该药品并不违法。他人在我药房租赁了柜台,专门销售该药品,我药房并没有直接销售该药品,所以我药房并不侵权。在《南宁晚报》上做广告的也不是我药房,而是药品的经销商。我药房没有侵权,不同意云南白药公司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

  一、“云南白药”名称相关事实

  1902年,曲焕章研制了“曲焕章万应百宝丹”。1938年,曲焕章病逝,其妻缪兰英成为“曲焕章万应百宝丹”的继承人。1955年,缪兰英将该“曲焕章万应百宝丹”的处方、配制工艺献给了国家,国家将其列为国家机密保密至今。

  1956年,经昆明市卫生局(56)医字159号文件批准,“曲焕章万应百定丹”改名为“云南白药”。

  1988年6月22日,国家卫生部出具(88)卫药字第34号《关于“云南白药”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为:1956年国务院保密委员会将“云南白药”的处方、工艺列为国家保密范围;严禁泄露“云南白药”处方及工艺;未经卫生部批准,其他任何药品均不得冠以“白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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