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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条件多 残疾人投保要“斩件”理赔
www.110.com 2010-07-26 13:21

  南方网讯 广州市残联的杨女士摔伤了本已残废的右腿,她认为保险公司应给予赔偿。而保险公司则以“已患病的腿或因为残疾的腿造成的意外伤害不在投保范围”为由拒绝理赔。诸如杨女士与保险公司的纠纷现日益增多,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

  残疾人更容易受到意外伤害,残疾人士到保险公司投保的时候,大多会遇到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增加更多的条款限制理赔范围的情况,例如“已患病的器官”或“因患病器官造成的意外伤害”均不理赔等。残疾人士在出行或工作时,难免会发生意外。而产生意外的原因,则很多时候是与残疾的肢体有关系的,这就导致已投保的残疾人士极少能获得理赔。

  不少残疾人士认为,残疾人在出行、工作时不可能将残疾的肢体抛弃不理。如果每次发生诸如摔伤、撞伤等意外,保险公司都与残疾肢体扯上联系的话,这样的保障条款根本就形同虚设。而保险业界人士则认为,受理残疾人士的投保风险较大,保险公司相应增加有关条款也无可厚非。

  个案一:意外摔伤因为地滑还是腿残

  主人公:市肢残人士联谊会杨女士,右腿残疾

  去年5月,市肢残人士联谊会杨洁芳女士在某保险公司设立的人生意外保险续保。去年12月,杨女士在厨房做饭时因为地上有积水而不慎滑倒,将本来已经残疾的右腿摔伤。杨女士本以为自己此前所投的保险终于可以起“作用”了,但没想到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按保险公司的说法,杨女士此次发生意外是因为残腿行走不当造成的,按照当初保单上规定的“已患病的腿或因为残疾的腿造成的意外伤害不在投保范围内”的规定,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杨女士认为,首先,她是因为地上有积水而滑倒的,根本与残腿无关,正常人也会有滑倒受伤的可能。其次,残疾的腿是她身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残疾人出行、工作,不可能将残腿抛弃不理。如果每次发生诸如摔伤、撞伤等意外,保险公司都与残腿扯上联系的话,这样的保障条款根本就形同虚设。杨女士表示,保险公司定下这样的理赔条款,难免有故意不赔之嫌。

  个案二:保险公司只保好的不理残的

  主人公:张先生,因车祸导致右胳膊残疾

  张先生当年发生车祸时没有投保,因此所有的医疗费用全部要自己承担,他在出院后吸取教训,马上到某保险公司参加了人生意外保险。去年8月初,张先生不慎从家中的楼梯摔下,再次将右胳膊摔伤。家庭贫困、住院又花去了近2万元的张先生,便将希望放在了保险公司上。但没想到,保险公司却以“虽是意外伤害,但所伤为已患有残疾的右胳膊”为由,依然拒绝理赔。同时,该保险公司还进一解释,如果张先生意外摔伤的是好腿或者好胳膊,保险公司肯定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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