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反向假冒的特征
www.110.com 2010-07-26 13:09
(1)在行为主体方面,其主体只有与被反向假冒人生产、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有关,而不包括该类商品的销售者在内。销售者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用自己的销售商标替换他人商标再将商品投入流通市场的行为不属于反向假冒商品行为。
(2)在行为人主观方面,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人主观动机主要是盗用他人产品声誉为自己创牌牟取不当利润。如外国厂商购进我国厂商生产的价廉物美的商品后换用自己的商标继续销售,以牟取暴利。
(3)在行为对象方面,反向假冒行为直接指向他人生产的产品,其实质在于盗用或贬损他人产品的声誉。
(4)在行为内容方面,反向假冒表现为在市场上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以自己的商标标识替换他人的商标标识;将该商品继续投入流通。
- 上一篇:商标反向假冒的定义
- 下一篇:商标反向假冒的侵权分析
最新文章
- · 商标反向假冒
- · 商标法上的反向假冒的概念
- · 中国人大网关于反向假冒的解释
- · 反向假冒如何维权
- · 反向假冒也侵权
- · 反向假冒的扩大解释论
- · 反向假冒出现的原因
- · 再谈反向假冒
- · 对新《商标法》中商标反向假冒的
- ·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犯罪化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