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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券促销
www.110.com 2010-07-26 13:08

  近年来,我国商业零售业的促销活动愈演愈烈,方式手法不断翻新,几乎无店不促销,无时不打折。消费者对此虽有不满,但因全行业如此,也只能被迫参与。而在各种促销活动中,消费者反映最为突出的莫过于返券促销。

  中消协、浙江省消保委日前指出,返券促销存在诸多陷阱,且涉嫌违法,导致诸多不良后果,应当予以禁止。

  陷阱重重

  1.模糊宣传陷阱。一些商场在宣传时标称“满200返300”等,但商场内常有满200返30、50、80等多种返券方法,这些在总体宣传时要么不加标注,要么以小字标称,以诱使消费者参与购物。特例商品、名牌、化妆品等还不参加活动。

  2.总折扣率陷阱。如:满100返100,表面上看是五折,实际上远非如此;有的满200返236,以零头增加计算难度。

  3.商品标价陷阱。在商品的标价上,往往是99、199、299等,要想凑齐返券额度,计算起来十分繁琐。

  4.凑齐差价陷阱。提高小额商品价格,使消费者难于找到合适的差额商品,购物过程变成痛苦的斗智过程。

  5.返券使用陷阱。在返券的时间、空间上,给消费者设置种种限制,如:返回的券只限在一定区域内使用,不能全场通用;不同额度的返券,如买100返40与返100取得的券不能通用,只能在返券额度相同的商品类别中使用;返券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完毕,逾期作废;返券活动期间最后一天所得返券只限当日使用等。

  6.返券程序陷阱。购物和返券需分别排队或上下不同楼层。消费者为凑齐返券,不得不在商场内往返奔波、循环购物,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有消费者称,返券就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因程序复杂,一些消费者最终放弃返券。

  7.规避责任陷阱。有些商家借口返券商品属于低价处理商品为由,拒绝承担其应尽的“三包”义务。

  法律质疑

  对于返券促销,中消协、浙江省消保委去年曾邀请了多方面人士进行了专题研讨。有关专家提出了五大质疑:

  1.涉嫌价格误导。

  消法规定,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制定该规定,目的是使商品的价格直接、明确、便于比较,从而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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