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的含义与特征
www.110.com 2010-07-26 10:59
释义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特征
一是实施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二是共同或者联合实施;三是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前些年部分家电生产企业共同形成的“价格联盟”,就属于固定价格的垄断协议。
我国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规定,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该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并且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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