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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幸福家庭的“杀手”
www.110.com 2010-07-13 16:35

  《江门日报·开平新闻》3月14日C02版刊出《花甲老妻遭丈夫暴打》一文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表示疑虑,询问:“还有多少人,在家庭暴力中哭泣和无助呢?”“家庭暴力是如何产生的?有哪些深层次的原因?”“如何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呢?”……一个个发人深思的问题向记者抛来。

  据悉,每周三上午是开平市妇女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的接访时间。近日,本报记者就带着读者的种种疑问,走进了妇女法律服务援助中心。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施暴。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开平市妇联:家庭暴力有上升趋势

  开平市妇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平市于2004年9月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借助该市公、检、法、司等法律专家,为来访群众解难释疑。

  从上访的情况来看,近年来,因家庭暴力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而引发的故意伤害等案件不断增加,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绝大多数都是妇女。目前,该市各级妇女组织建立社区维权服务站44个,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22个,如群众遇到家庭暴力问题,可通过拨打电话“110”或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说明事由及详细地址、姓名等情况,以备进一步跟进。

  该工作人员说,在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来访的人中,基本以妇女为主,由此可见,家庭暴力对妇女的伤害最大。当然,家庭暴力对孩子又是另一种伤害,对他们以后人格的形成以及人生的发展都影响很大。从接访来看,暴力投诉不到二成,最多的是离婚后财产的分割纠纷等问题,但是,大部分离婚案的背后,都隐藏着一段已过去或者仍在进行的家庭暴力。它的隐蔽性很强,很多妇女保护意识不强,未能及时保留证据,到真正离婚时,就不能尽可能地追讨自己的权益。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从调查分析情况看,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有诸多方面,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

  1、由观念错位、贪恋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男性视糟粕为时尚,以拥有“婚外情”作为向人炫耀的资本,有的在外与“二奶”长期非法同居,生儿育女。回家则对妻子“横挑鼻子竖挑眼”、使妻子“左右不是”,以种种借口逼迫妻子离婚,更有甚者,将所包“二奶”带回家中居住,把妻子赶出家门,妻子稍有反抗,则会招致家庭暴力。

  2、一些男性性格扭曲、品行不端直接引发家庭暴力。一些男性性格扭曲,常常无端怀疑妻子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许妻子和别的男性说话,妻子若有反抗,就会遭到家庭暴力;一些男性沾染上不良习惯,整天贪于玩乐,游手好闲,有的横行乡里,危害百姓,是人见人恨的恶霸。这些人无家庭责任感,有不顺心的事就回家向妻子、孩子耍威风,如在外赌博输钱后,逼妻子出去借钱,借不来就会遭到暴力。妻子若欲提出离婚,男方就扬言要杀其全家,在他们的威逼恐吓下,妻子常常忍气吞声,不敢告发。

  3、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思想作祟引发家庭暴力。一些男性大男子主义思想根深蒂固,总是以居高临下的心态任意摆布和欺侮妻子,以打骂妻子为能事,常常因一点点生活小事,对妻子大打出手,以此来满足自己“男子汉大丈夫”的自尊心。

  4、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从历史发展来看,我国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在当前市场经济形势下有所抬头;从社会角度来看,社会上多数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事”、“清官难断家务事”。劳动社会化程度不高、生育风险还基本上由女性自身承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女性处于下岗、失业率高,再就业难的境地。据统计,97%的家庭中,女性的收入低于男性,男女两性实际收入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与男性相比,女性仍属于低收入群体。在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妇女,大部分妇女还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和家庭经济支配权,这就造成了其在经济上过于信赖丈夫的事实,一些女性甚至被丈夫视为生活上的累赘,常因向丈夫索要生活费而遭到家庭暴力。

  5、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问题重视不够。有些单位的领导认为家庭暴力是一般家庭内部事务,不予过问,不予干预,有的法官对于受害妇女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请求离婚的诉讼,一味调解和好不判决离婚,从而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地实施暴力行为。

  6、我国现行法律尚无配套的比较完善的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措施,缺乏执法监督制度。在立法上,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散于各个法律之中,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

  7、在法律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许多公民没有意识到家庭暴力是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而社会舆论对此采取宽容态度而未能给予及时的、大张旗鼓谴责,对致暴者没有威慑作用。

  案例直击

  案例1

  丈夫包“二奶”且一再施暴 妻子遍体鳞伤终诉诸法院

  张小花(化名)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的建筑事业做得蒸蒸日上,两个儿子聪明伶俐,然而,她的幸福感随着丈夫包“二奶”而即刻成为一个脆弱的肥皂泡。

  结婚后,张小红在家做起全职家庭主妇,相夫教子。在她的全力支持下,丈夫的生意越做越红火,但是,他的心也“火”起来了,不仅在外面包了一个“二奶”,并且开始常常不回家过夜。得知丈夫有了“二奶”,张小红选择了忍气吞声,她不想因为离婚而影响孩子的成长。有了妻子的纵容,丈夫更加肆无忌惮,不仅在“二奶”的家乡为其买了楼,还共同生下了一个女儿,但他给张小红母子三人的钱,却连日常生活开支都捉襟见肘。丈夫回到家时,张小红忍不住向丈夫质问,丈夫老羞成怒,动手就打,将她身上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以后张小红再问“二奶”的事,丈夫抡掌就扇,提拳就打。几年以后,张小红的脸部、头颈、肩部和手脚全是伤痕,遍体鳞伤的她再也忍受不了丈夫的施虐,终于委托律师收集证据,以重婚罪将丈夫告上法庭。

  ■律师说法:张小红的丈夫有错在先,张小红对婚后第一次暴力事件采取忍气吞声的做法,是纵容了丈夫的过错行为,也是不可取的。

  ■提醒:重视婚后第一次暴力事件,绝不示弱,让对方知道你不可以忍受暴力。

  案例2

  婚后才发现丈夫是瘾君子 劝丈夫戒毒反招来拳打脚踢

  20多岁的梁莹(化名)去年认识了一个男孩子,对方高大帅气,而且很会讨她欢心,两人一见钟情,不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且登记结婚了。

  随着生活的进一步亲密,梁莹竟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一个吸毒的瘾君子。那一刻,她觉得天都塌了,哭着请求丈夫不要再吸毒,丈夫见她发现了自己的秘密,开始时很惊慌,也答应戒毒,但是,背着她却照吸不误。一次,当梁莹又要他去戒毒时,丈夫不仅马上翻面,而且随着争吵的升级开始对她拳打脚踢。心灰意冷的梁莹只好提出离婚,听到离婚两字,丈夫狠狠地说:“想离婚,没门!”被打后的梁莹觉得身上剧痛,到医院一检查,自己已怀孕了。

  有了孩子,梁莹多么希望丈夫能重新做人啊,但是,她知道这个希望是不可能的,在毒品面前,她的爱人已成了魔鬼。经过开平市妇女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志愿者的帮助,梁莹报警将丈夫送进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自己也中止了怀孕,并离了婚。

  ■律师说法:对于家庭暴力,梁莹的做法无疑是比较果断的,离婚不失为一种理智的选择,这也是目前摆脱家庭暴力的一种方法。

  ■提醒:结婚是人生大事,恋爱中人必须先通过一段时间的互相了解,毕竟,事后的补救成本远远大于事前的防范成本。

  案例3

  未婚怀孕后遭遇冷暴力 没有伤痕心已死

  去年底,谭冰冰(化名)认识了她的男朋友。二人来往了一段时间后,谭冰冰怀孕了。当她又羞又怕地告诉男朋友时,他说:“我们现在的情况不适合生孩子呀。”但是,含泪中止怀孕后不到3个月,谭冰冰又怀上孩子了。这一次,男朋友还是坚持不要孩子,但是,谭冰冰觉得连续流产,会对身体很不好,于是自己到医院住院安胎,希望能生下孩子。

  得知谭冰冰要生孩子,她的男朋友很生气,认为她“不晓事”,再也不理她了,不仅不去医院探望她,而且从不接她的电话,谭冰冰只能每天独自在医院里以泪洗面。考虑到孩子生下来后,还要解决户口、抚养等问题,她又只能含气忍悲地一再拨打男朋友的电话。几天后,来了一个妇女,她一见谭冰冰就破口大骂,说她不该缠着自己的儿子不放。男朋友避而不见,问题不能解决,还受人辱骂,谭冰冰的心已像死了一样难受。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

  ■律师说法:家庭暴力不一定发生在肢体接触上,像谭冰冰所受的冷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冷暴力的形式有不理不睬、冷嘲热讽、漫骂、辱骂等。

  ■提醒:位于开平市东郊路的妇女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会为求助妇女提供维权的法律武器。

  案例4

  对丈夫的暴打忍辱迁就 伤痕累累依然举棋不定

  吴玉(化名)一直都知道丈夫在外面有女人,但为了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她一直都对丈夫在外面的事情视而不见,甚至百般迁就丈夫,希望他有一天能回心转意,但是,丈夫得到她的纵容后,愈发对她视而不见。无奈之下,吴玉只好带人到“二奶“家捉奸。

  捉奸成功后,丈夫因为“家羞外扬”,气得将她暴打了一顿,直到吴玉报警才将丈夫制止。一次,吴玉正在家里带孩子,丈夫又气势汹汹地带着人回家,吴玉不敢开门,丈夫就将门撞开进去,又将她打了一顿,吴玉只好再次报警。伤痕累累的吴玉在接受公安人员和妇联工作人员的调解时,却又犹豫不决,她说:“我能怎么办呢?那是我的丈夫,我孩子的父亲,我能将他送到监狱去吗?”

  ■律师说法:由于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和受虐者是夫妻关系,使受害妇女在受暴之后往往在告与不告的问题上举棋不定。此外,不少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矛盾发生后,没有及时通过拍照、保留医院疗伤证明等证据,到真正离婚时,无法为自己和孩子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提醒:在紧急情况下,拨打“110”报警。受到严重伤害和虐待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向熟人展示伤处,请他们作证;收集物证,如伤害工具等;以伤害或虐待为由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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