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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水利工程招投标严防“豆腐渣”
www.110.com 2010-07-17 14:48

  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国第一部以政府令形式出台的地方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已出台,并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建设的各项水利工程,在质量与安全监管上都将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据介绍,水利工程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属于应急度汛、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时间紧迫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原因,进行水利建设,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自今年开始的今后几年内,本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繁多,除正在进行中的海河河道清淤及堤岸改造、新开河综合治理、人畜饮水解困工程和引滦入津水源保护工程外,本市今年年内还将力争启动永定新河防洪治理工程和南水北调中线天津段工程等,将水利建设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可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加以约束,确保工程质量,防止豆腐渣工程。

  据了解,《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后,本市进行各种水利工程建设时,将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凡违反《办法》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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