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申请
www.110.com 2010-07-17 14:02
建设单位在竣(交)工验收前,依法向质量监督站申请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
建设单位办理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申请书
2.监理单位质量评定意见
3.施工单位自检报告
收费:免费
办理地点:泰安市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岱宗大街415号)
负责人:刘文毅
联系人:杨桦楠
联系电话:8503652
承诺:质监站自收到质量鉴定(检测)申请资料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要求的公路工程项目,组织技术人员或委托其它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质量鉴定(检测)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鉴定(检测)申请并告知原因。
投诉电话:8503662(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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