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纠纷 > 建筑工程承包 > 工程承包常识 >
承包单位的标准
www.110.com 2010-07-17 14:15

  一、建筑工程无论是实行招标发包还是直接发包,都必须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二、实行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单位一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投标程序选定符合条件的中标单位后,即应向中标的承包单位发出中标通知,表明发包单位已承诺接受该承包单位在其投标书中所提出的承包条件,发包单位即应与该依法中标的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