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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www.110.com 2010-07-17 14:18

  特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 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 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在上。

  4. 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 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 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 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 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 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 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 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 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 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 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 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售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 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 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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