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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建筑业企业注册资金变更办事指南
www.110.com 2010-07-17 14:41

  一、审批机关

  韶关市建设局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4、《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5、《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

  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

  三、申请条件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关于注册资金的规定。

  四、申请材料目录

  1、《广东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2、向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的书面申请;

  3、新的工商营业执照;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①窗口收件à②审核à③窗口发证

  六、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地址

  韶关市复兴路4号(鑫辉大厦)四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九、咨询电话及网址

  窗口:0751—8877813 建管科:0751--8890227

  网址://www.sgjs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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