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并购我国国有企业的方式
1.整体收购。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将逐步退出竞争性产业部门,那么原有的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将通过拍卖、转让、租赁等形式实现非国有化。外商通过对一个行业或一个地区的国有企业进行整体收购的方式进入这一行业或地区,国家也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变现,完成了国有资产的重组。
2.证券市场上的收购。1996年3月,法国圣戈本工业集团间接控股福耀玻璃开创了外资控股我国上市公司的新模式。从目前看,外资对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主要有直接收购和间接收购两种。所谓直接收购是指外资通过二级市场、定向增发和协议收购等方式直接参股和控股上市公司。间接收购是指外资通过其他途径参股、控股上市公司,如外资通过建立独资或合资企业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外资购买上市公司母公司或大股东的股权来控股上市公司等。在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上的外资收购仍受到法律不完备等的限制,因此外资在今后一段时间仍主要以间接收购的方式入主上市公司。
3.通过协议转让参与国有股“减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有股“一股独大”且不流通的不合理的股权结构的弊病日渐暴露出来,政府希望通过国有股“减持”来补充社会保障基金,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消除股权结构不合理及国有股不流通的种种弊端。以格林科尔入主科龙电器为例,世界三大新型无氟制冷剂供应商格林科尔一次性拿出 5.6 亿元现金,协议收购了科龙电器 20.6% 的法人股,从而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此举被市场评论为根治科龙电器“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使所有权和经营权很难分离而导致的大企业病” 的 “治本之策”。因此,跨国公司并购将改变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跨国公司通过受让股权,或战略投资人绝对控股的方式参与国有股“减持”,从而间接控股中国国有企业。
4.接受不良金融资产。从1999年4月开始,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相继挂牌成立,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早在处置工作开始时就已经明确表示,欢迎外国投资者参与处置不良资产。各种政策也表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等多种方式向外资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将成为一种趋势。随着中国加入 WTO,资产管理公司手中的不良资产,对外资的吸引力大增。事实上,参与这项业务已越来越被外商视为进入中国市场的捷径。另外,在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庞大资产中,对上市公司的大量不良债权最终将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处置,那么跨国公司就可以通过参与国有资产债转股的方式进入甚至并购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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