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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并购国有企业的对象选择
www.110.com 2010-08-05 13:02

  跨国公司并购国有企业的对象选择

  1.龙头企业。我国各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和效益较好、具有核心资源或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那些在国内市场具有相当实力与较大的市场份额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利润空间较大行业中的上市公司更是外资并购的重点目标。它们并购我国各重要行业的龙头企业,一方面可以增强自己对于中国市场的垄断力量,另一方面也达到了消灭竞争对手的目的。如格林柯尔收购科龙、美国航空LDC公司控股海南航空、美泰克控股荣事达等。今后,四川长虹、青岛啤酒、上海医药、东方航空,东风汽车等大中型企业极易成为跨国公司感兴趣的对象。虽然跨国公司要控股这些龙头企业并不容易,但他们可能会采取先结成战略联盟,后参股,再争取相对控股,甚至绝对控股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投资战略。

  2.国有股减持的重点企业。国有股减持的重点对象将首先受惠。国家经贸委计划出台的《关于外资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暂行管理办法》,将允许国有股海外销售。因此,作为国有股减持重点对象的上市公司有可能成为外资并购的首选对象。

  3.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业。已经与外资建立合资或战略合作关系的公司较容易成为跨国公司收购的标的。鉴于中国市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外资在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往往不会采取一步到位的做法。基于获取充分信息、进行尽职调查的考虑,跨国公司会首先选择那些已经与之建立了合资企业或良好战略合作关系的上市公司作为收购目标。

  4.股权结构分散的企业。同时发行A股和B股或H股的公司,因为其股权结构分散,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进入障碍较小,收购成本相对较低,也将成为跨国公司收购的目标。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也就意味着中国势必加快融入世界经济的速度,中国不能回避跨国并购对中国企业带来的影响。为此,应更深入地探讨跨国并购及其对我国企业的重大影响,从而对我国引资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因此,中国企业在面对跨国公司的并购行为时,一定要保持警惕。把握跨国公司并购的动机,切实保障本国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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