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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2009年度并购重组资产评估专题分析报告(3)
www.110.com 2010-08-06 10:25

  沪深两市2009年度共有95家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注入资产的有87家,账面值合计1,727.89亿元,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2,748.77 亿元,评估增值率平均为59.08% ,其中注入资产价值最大1家是长江电力,账面值835.63亿元,评估后资产价值1,073.15亿元。若不计长江电力,其余86家的资产经评估后平均增值率为87.79%。其中最大增值率3446.03%,最小是-8.05%。

  涉及置出资产的有34家,账面值合计76.66亿元,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130.83亿元,评估增值率平均为70.66%。最大的增值率为610.25%,最小增值率-937.50%。置出资产价值最大的是锦江股份,评估值为30.67亿元,增值率452.70%,其目的是该公司控股股东锦江酒店集团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而进行的经营业务整合,与通常借壳上市而置出资产目的不同。若不计锦江股份,其余33家的资产经评估后平均增值率为40.85%,不到置入资产增值率的一半。

  置出净资产评估价值与注入净资产评估价值相比,仅为4.76%,说明通过增发股份将优质、盈利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资产上市是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推力和重要构成。

  注入资产的评估方法中,均采用两种方法进行了评估,其中主要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结合,并多以成本法评估结果定价;而置出资产采用了一种方法成本法,或成本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相结合进行评估,并均以成本法进行定价。

  2.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57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业务的主要特点分析

  (1)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并购重组交易定价基础是交易各方主要的选择。

  2009年过会的57家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有49家以评估结果定价,占比85.96%;属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而采用交易价格定价的4家,占比7.02%;另有4家企业置入资产定价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进行了下调,其中:世荣兆业(SZ.002144)下调比例为15%,闽闽东(SZ.000536)下调比例为12%,另2家企业下调金额为1000万元。对于上市公司的置出资产,除个别公司外均按评估价出售。

  (2)并购重组中购买、出售资产的评估方法仍以成本法和收益法二种方法结合为主,评估结果以成本法结果为主,但收益法结果定价的比例显着提高。

  置入资产基本上采用了二种及二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其中以成本法和收益法二种方法结合为主。同时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二种方法的企业有44家,同时采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的企业有1家,单独采用成本法评估的企业有8家。

  单独采用成本法的这8家企业置入资产主要类型7家为房地产、1家为矿产资源。究其原因在于,房地产如土地采用了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本逼近法、假设开发法等其中一种或多种方法结合进行评估,矿业权评估主要是现金流量评估法,从整个企业价值角度看采用的是成本法路径,但单项资产实际上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

  对于上市公司之间的吸引合并有4家,合并方无一例外采取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股票发行价格,被合并方采取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再加上一定的风险溢价作为换股价格。

  对于上市公司的置出资产,已从单一采取成本法,转向采取成本法和收益法或市场法二种方法结合评估,但定价全部采用了成本法的评估结果。这种转变有利于重组各方了解置出资产的真实获得能力和价值。

  (3)并购重组中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增值率显着高于出售资产的增值率

  过会的57家并购重组评估结果较原账面值增幅较大,上市公司购买大股东资产的平均评估增值率与增值额均显着高于大股东购买上市公司资产时的平均增值率与增值额,含有无形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增值额远高于其他类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平均132.48%,而置出上市公司的资产增值平均不到10.57%。注入资产类型为房地产、矿产资源的溢价率较高,并多以成本法结果定价,但其中主要资产则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而其他溢价率高的资产类型,均采用收益法结果定价。如,深圳华强(SZ.000062),溢价率为1315.29%,注入资产类型为商业地产,虽整体采用成本法定价,但商业地产采用的是收益法评估。又如,中材国际(SH.600970),溢价率为626.07%,注入资产主要业务为水泥工业工程建设,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4)并购重组评估市场集中度较高,同时“属地”色彩相当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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