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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重组中逃债现象原因分析(2)
www.110.com 2010-08-05 13:57

抵债反租形式的,原企业的债务已用其资产抵偿给债权人,故债务已冲销;(5)财产已进行贷款抵押的企业被转让或拍卖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必要时由改制重组企业与银行重新办理贷款合同和抵押、保证手续,不得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拍卖、转让。

  (三)强化企业的商业道德意识。要从根本上认识到对商业道德的破坏,就是对市场的破坏,而最终受损的还是企业本身。市场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任何一个环节的断裂都可能最终影响到整个市场的运作,对于个体来讲,逃避了债务对自己确实是有利的,但是,如果每一个个体都丧失信誉,任意逃避债务,那么,交易便无法进行,每一市场主体也都将无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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