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并购 > 股权收购 >
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
www.110.com 2010-08-05 14:57

  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

  概念:股权收购为收购目标公司之股权,资产收购针对目标公司只资产。

  风险差异:负债风险、税务风险

  根据风险差异选择收购方式

  1、债务风险

  股权收购:收购公司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承担,但因为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对今后股东的收益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在股权收购之前,收购公司必须调查清楚目标公司的债务状况。对于目标公司的或有债务在收购时往往难以预料,因此,股权收购存在一定的负债风险。

  资产收购: 资产收购中,资产的债权债务状况一般比较清晰,除了一些法定责任,如环境保护、职工安置外,基本不存在或有负债的问题。因此,收购公司只要关注资产本身的债权债务情况就基本可以控制收购风险。

  2、税务风险

  收购公司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故收购时慎重考虑目标公司的税务风险,因此收购前,应对目标公司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估,给予量化,若能接收该风险系数,可以选择股权收购,若不能接收可选择,资产收购。

  税收差异:

  股权收购:合同印花税,目标公司股东可能因股权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资产收购:公司纳税:根据目标资产的不同,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等。

  第三方权益影响差异

  股权收购:影响最大的是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根据《公司法》,对于股权转让必须有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此外,根据我国《合资企业法》的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因此股权收购可能会受制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资产收购:影响最大的是对该资产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如担保人、抵押权人、商标权人、专利权人、租赁权人。对于这些财产的转让,必须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者必须履行对相关权利人的义务。

  "此外,在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中,都可能因收购相对方(目标公司股东或目标公司)的债权人认为转让价格大大低于公允价格,而依据《合同法》中规定的撤消权,主张转让合同无效,导致收购失败。因此,债权人的同意对公司收购行为非常重要。

  

  相关阅读:

  

  

  

  

  

  推荐公司法务专长律师:

   山东青岛 电话:13869829971,一九九八年十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现执业于清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公司并购重组与破产管理部主任。刘莉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员,青岛市劳动争议委员会特邀仲裁员。擅长的业务领域有公司并购、重组与清算、国际贸易纠纷、离婚纠纷等业务。刘莉律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较高的诉讼技巧,具备很强的应变能力,其雄辩的口才及准确的案情分析能力,有效处理纠纷的诸多业绩,已经深深赢得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钦佩。

   河北保定 电话:15903125258,河北昊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证号030402115865。毕业于河北大学,获法学学士。保定电台法律节目特邀嘉宾律师。原在保定某法院工作,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职业资格统一考试,自执业以来,先后担任过数十家企事业及集团公司、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也办理了大量的刑事、经济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数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其代理的长城公司网上拍卖案、某某故意杀人案、非法利用迷信致人死亡案等等案件,被cctv12法治报道、河北电视台都市方圆、燕赵都市报、河北青年报等媒体报道。执业技能成就会办案的律师,执业技能加职业道德成就卓越的律师,多年的执业经历,造就了田律师独特的办案风格,思维敏捷,处事果敢,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信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宗旨。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