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合伙人与隐名合伙人冲突
www.110.com 2010-08-05 14:57
出名合伙人要求隐名合伙人分担合伙损失的权利 :隐名合伙人虽不与第三人发生关系,对出名合伙人经营合伙事务中发生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但对于出名合伙人经营合伙的损失,隐名合伙人应在出资的限度内予以分担。但若第三人证明隐名合伙人对于出名合伙人参与经营合伙事务而隐名合伙人又不能提出相反证据时,则隐名合伙人就应该与出名合伙人一同就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 上一篇:隐名合伙与雇佣合同
-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 ·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冲突时如何清偿
- ·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冲突时如何清偿
- ·本是侵权者终成合伙人 “人性化”调解使纠纷双
- ·儿子经商因车祸死亡 父母与合伙人分遗产
- ·关于隐名合伙人
- ·隐名合伙人与显名合伙人
- ·关于隐名合伙人
- ·隐名合伙人与显名合伙人
- ·隐名合伙人的权益保护底线
- ·合伙人被强制除名案
- ·合伙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
- ·合伙人是否负连带无限清偿债务责任
-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伙人是否负连带无限清偿债
- ·(相关规定)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
- ·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权利的概述
- ·合伙人闹矛盾殃及银行 承办人巧协调保障发展
- ·开水烫残孩童 幼儿园合伙人连带赔偿
- ·深圳转发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关于合伙人是否负连带无限清偿债务责任的批复
最新文章
- · 我国劳资关系管理模式的选择
- · 企业避签劳务合同将得不偿失
-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诉讼
- · 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及条件
- · 论审计风险评估与控制
- · 企业并购理论
- · 《物权法》实施对商业银行法律风
- · 轻工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
- · 隐名合伙与雇佣合同
- · 出名合伙人与隐名合伙人冲突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