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并购 > 尽职调查 >
电力企业改制补偿金的计算
www.110.com 2010-08-05 15:20

  //www.crn.org.cn/shownews.asp?id=1787

  1、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2、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3、合同到期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5、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注:患重病和绝症的应当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与医疗补助费的100%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7、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的计算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额(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其中:1≦N≦5)

  8、工伤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企业改制后,对1至6级工伤应保留劳动关系,并按标准发给伤残津贴。其中,5至6级工伤人员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按职工在岗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解除工伤保险关系。对7至10级工伤人员提出解除或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按职工在岗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解除工伤保险关系。

  9、哪些情况可以算做工龄?

  职工有下列情况时,可计算为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工龄:

  退伍转业军人、转业运动员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在安置前的工龄;因组织决定,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调入单位且没有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职工,其在原单位的连续工龄。

  10、经济补偿金计算的工资的理解

  (1)工资是与劳动者在职岗位相对应的全部工资额。工资的范围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执行的是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和解释权(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2)是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改制起始月(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改制方案的那个月份)倒推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3)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水平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补偿,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补偿计算标准最多不能超过企业平均月工资水平的三倍。

  (4)企业月平均工资低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按照最低工资水平执行;低于当地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平均水平的按照高的执行;低于行业的可按照行业平均工资水平执行等,就高不就低。

  (5)经济补偿金的工资中包括加班工资、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6)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A、单位支付给职工的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福利费用;B、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作服、消暑饮料等劳动保护费用;C、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