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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存货业务处理程序
www.110.com 2010-08-05 15:42

  内控制度存货业务处理程序

  ㈠ 存货业务处理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存货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产。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等,而且还有各种明细类别。

  存货业务内部控制包括以下方面:

  ⑴ 一切存货的收入与发出都应办理凭证。

  ⑵ 存货的领用、发出、审核、保管、记账均要贯彻分工负责要求。

  ⑶ 存货不仅要进行金额控制,而且应实施实物控制。会计部门控制金额,原料仓库分别控制金额和实物;半成品、成品仓库进行实物管理。

  ⑷ 低值易耗品建立严格的领用、保管制度。

  ⑸ 存货的报废、失窃、盘亏要有报批制度,保证账实相符。

  ⑹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的方法。

  ㈡ 存货业务处理的凭证

  存货处理的凭证主要有反映存货增加的凭证、反映存货减少的凭证和反映存货结存的凭证。

  ⑴反映存货增加的凭证是借记存货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采购材料验收入库单(含临时入库单)、自制材料交库单、产品完工交库单,原材料退库等。

  ⑵ 反映存货减少的凭证是贷记存货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材料领用单、材料发料单、外加工材料发料单、产品销售发货单、提货单等。

  ⑶ 反映库存情况的凭证。主要有存货清点表,这种凭证反映的是存货结存的情况,供账实核对用。同存货增加的凭证结合起来贷记存货的主要依据。

  ⑷ 存货汇总表。是对存货增加的凭证、存货减少的凭证汇总后编制的凭证,可分别作为存货增加和减少的依据,如收料汇总表、发料汇总表。也可编制在一张凭证上,如材料收、发、存月报表。

  ㈢ 存货业务处理的程序

  存货业务处理的程序(缺少内容)

  ㈣ 存货业务的账务处理

  存货业务的账务处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盘存制度

  ⑴ 永续盘存制。对半成品、产成品、材料、模具等存货的每一次收入和支出都要计算出结存数,可半成品、产成品只记 实物数量,材料、模具记实物数量和金额。

  ⑵ 实地盘存制。车间每月一次,各仓库根据需要确定。

  2.确定计价方法

  实际成本计价。有先进先出、后进后出、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分批认定等方法。确认一种方法后到财务备案,未经财务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确定存货计价方法时,应注意三点:第一,每一种存货计价方法都有其优缺点和适用性,应按本企业的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第二,每一种方法确定后不应经常变动。第三,尽可能采用制度或税法允许的方法,避免对利润或所得税进行调整。

  3.账务处理方式

  ⑴ 双重登记。由材料仓库保管员登记材料明细账(数量、金额),半成品、产成品仓库根据收、发凭证只记数量不记金额的明细账;会计部门根据收、发凭证在存货明细账中进行数量和金额的记录,月末根据收、发凭证编制收入汇总表和发出汇总表据以登记总账。材料明细账与仓库只记数量的明细账进行数量核对,材料明细账与总账进行金额核对。

  ⑵ 材料明细账与材料月报组成的处理方式。仓库登记数量金额明细账,月末编制库存月报表。会计部门月终编制收入、发出汇总表,据以登记总账。月末,将总账与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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