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爆出,包括高管在内的101名双汇发展核心人员间接持有双汇发展股份市值已高达22亿元,其中董事万隆因间接持有2.36%股权,而享有约7.29亿元的市值。
双汇集团101名持股人平均每人占有价值超过2000万元的股份,他们同时间接持有双汇集团13.9%股权,以市值来估算,身价都在千万以上。
根据双汇发展2009年12月31日澄清公告,双汇集团及关联企业的相关员工,约300余人通过信托方式在海外设立了简称为“RiseGrand”的公司,而双汇发展的101名员工合计持有RiseGrand43.67%股权。随后,RiseGrand又设立了一家叫做“HeroicZone”的公司,而HeroicZone正是双汇发展境外实际控制人ShineC的股东,持有其31.82%的股权。高盛、鼎辉也是通过ShineC来控制双汇发展的。
双汇发展员工持股的资金来源于通过其在境外信托设立的境外公司向境外银行贷款融资。
业内人士分析道,虽然他们不直接拥有双汇发展的股票,而是通过海外公司同时持有的股权,又持有与上市公司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的其他一些子公司的股权,当他们既可以把这些资产装入上市公司,也可以通过将其持有的公司在海外进行上市。比如,这次交易涉及的股权,既可以让上市,也可以让海外公司收购,将来再以一个比较高的价格装入上市公司。
对于双汇发展来说,管理层已经间接变成这个公司的股东。当双汇集团利益与双汇发展利益发生冲突时,管理层似乎更有动机去维护前者。
高管们实际上就无时无刻不在与上市公司的股东们发生着利益上的冲突。在每一个时刻,他们实际上考虑的事情都有可能是存在利益冲突的,有业内人士提出。
而迟来的信息披露也找到了利益纠结之所在,当面对自身利益和公众公司利益的同时,如何把握和选择促使事态发展到现在成为必然。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宏表示:“对市场和公司有重要影响,应即时进行披露。管理层法律意识薄弱,明知故犯,长期掩盖事实,涉嫌信批违规,存在重大问题,涉及到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和公司结构的规范。”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陈启兴此前表示,成功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更加透明的,上市公司应该加强企业信息的披露,使小股东、投资者、分析员等能做出更有效的监察,而企业本身也有责任加强自我监察。
正如市场人士所说,双汇其实一直是一个典型的和证券法的试金石。可以一直追溯到万总的团队实施MBO。每一步实际上都对我们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甚至于我们的监管相关的法规等提出了挑战。
当企业从国有体制通过MBO转变为私人企业时,可能对于公司法和证券法甚至于国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提出的挑战都是正面的,是有突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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