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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馒头“变绿”引腹泻 旺仔公司一直未正面答复
www.110.com 2010-07-08 13:00

  近日,中国消费网接到陕西周女士的投诉,称其在2009年11月16日购买了旺旺公司生产的一袋250g旺仔小馒头,在孩子食用过程中发现多个带有绿色杂质的小馒头,孩子因为吃了“绿色小馒头”后导致拉肚子住院。 周女士随即向旺旺公司投诉,之后,旺旺公司派人取走“绿色小馒头”,双方当时均拍照记录,旺旺工作人员称要拿到上海进行检验。周女士说当时旺旺工作人员提出可以按照旺旺公司的规定,以1:3的比例进行赔偿,周女士表示拒绝。第二天,头一天来取“绿色小馒头”的旺旺工作人员致电周女士,称经过现场生产录像鉴定,该绿色物质为标签纸掉进去所致。周女士一听非常生气,坚持要等检验报告出来,并提醒对方要尊重事实。这位工作人员又提出可以加大赔偿力度,以1:5的比例进行赔偿,周女士仍表示拒绝,称如果可以证明绿色杂质属于配料表中的物质并对人体无害,她可以不要赔偿。

  就在该协调人员打完电话不到2个小时,一位声称自己是旺旺公司的女同志打来电话称检验报告出来了,是成都的一家检验机构出具的,并说绿色是由于染料袋掉色所致,对人没有伤害。周女士让对方快递报告给她,对方不回答,却要谈赔偿的事,并且态度越来越恶劣。周女士无奈挂了电话。

  又过了2小时,头一天来取“绿色小馒头”的旺旺工作人员又致电周女士,说检验报告出来了,并说一会会把报告送给周女士。当晚6点钟左右,周女士看到的检验报告竟是一个打印文件,周女士要原件,旺旺工作人员称没有原件,只有电子版打印的。看了检验报告后,周女士更是非常生气。原来报告上称:问题馒头外形整齐,底部平整,无变形,味纯正 无异味。并且,周女士发现,这个报告是先盖公章后写报告结果的,字体明显在公章上面。周女士当时提出检验报告与实物不符,对方称如果想现在解决问题可以加大赔偿力度,以1:10的比例进行赔偿,周女士认为这是严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求对方把问题小馒头拿回来由自己送到有关部门检验,对方称这是在为难他。

  之后,周女士又致电旺旺公司进行投诉,但一直没有旺旺公司的正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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