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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首公司老总挪用公款近亿被判无期徒刑
www.110.com 2010-07-08 13:00

  北京京首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汤建新,挪用9156万余元公款给山西煤老板王连鹏用于投资矿山(本报8月21日曾报道)。昨天(14日),记者获悉,汤建新和王连鹏均被一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

  汤建新原是北京京首贸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从事销售首钢钢材业务,是首钢的一家国有公司。王连鹏是山西太谷县京泰煤焦有限公司的,与首钢有采购关系。检方指控,从2004年9月到2006年5月,汤建新与王连鹏共谋通过签订铁粉和煤炭购销合同,以支付预付货款形式,变相将公司的9823万余元公款转给王的公司及北京鹏润恒泰经贸有限公司,用于投资煤矿矿山等营利活动。为此,汤建新收受了王连鹏“好处费”。

  法庭上,汤建新称,他们与王连鹏的公司有采购合同,但因王连鹏公司的焦炭存在质量问题被退回,为了追回此前支付的预付款,王连鹏建议他出钱盘下矿山,倒手变卖后营利可以周转还钱。王连鹏则称,挪用公款投资矿山一事是京首公司方面提议的。法院审理后认为,汤建新和王连鹏的行为均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法院根据证据,将挪用公款的数额确定为91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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