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律 > 公司动态 >
邦道律师提醒:新的上市条件对应新的公司法
www.110.com 2010-07-08 13:00

  邦道律师在百度检索企业上市条件时,发现百度知道上的答案已经过时,邦道律师提醒企业,抓住上市的条件与机遇,完成企业资本运营,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的技术条件为: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2 、三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第一阶段:、设立股份公司
  1. 协助公司及券商制定改制重组方案,确定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范围等。在此项工作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尽量避免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是关键,要使之符合相关要求,同时不致影响公司的整体利益。
  2. 方案一经确定,律师将展开尽职调查。调查方式包括:全面、大量收集各方相关资料、实地考察、与相关人员谈话及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等。
  3. 指导企业相关人员,规范企业行为,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架构,为股份公司的设立铺路。
  4. 协助企业编制并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份公司《章程》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
  5. 在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后,律师将依据改制方案及实际情况,就股份公司的设立编制《法律意见书》,该文件内容涉及股份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是设立申报材料中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6. 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准备申报材料,并就相关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7. 参与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工作。
  8. 企业及中介机构要求的其他工作。

  第二阶段:股份公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
  1. 股份后,在券商辅导期内,律师将协助完善企业制度,强化企业管理机制,严格依照股份公司的要求规范企业行为,达到发行与上市的目的。
  2. 参加或列席公司相关会议,协助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协助企业起草经营过程中的法律文书。 
  3. 收集股份公司相关资料,依法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编制股份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4. 参与起草《招股说明书》,就其是否存在法律风险作出公正的判断,并就其中相关问题提出专项法律意见。
  5. 依法出具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 与各中介机构共同协助企业编制发行申报材料,尽可能使之完美,力争早日通过审查。
  7. 完成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他工作。
  8. 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律师将及时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随时解答法律咨询,为企业排忧解难。 
  以上是邦道律师事务所从事各项证券业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武绍智主任表示:邦道律师将凭借强大的业务实力与外部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尽职服务,以达到客户利益的最大满足。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