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投资公司确认问题的
www.110.com 2010-07-09 11:23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确认江苏悦达投资属投资公司的报告》(苏工商[2001]64号,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投资公司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7]第116号)的规定,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你局《报告》中所述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谁登记,谁解释”的原则,应由该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确认。
相关文章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投资公司确认问题的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确认转让注册商标专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司股东抽逃注册资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司登记机关是否有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司股东抽逃注册资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标工作达到国际水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名称核准权限有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脱钩改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申请商标及办理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服务商标使用有关问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香港、澳门服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执行第八版《商标注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在商品上使用阿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