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重庆新华信
www.110.com 2010-07-09 11:23
重庆证券监管办事处:
你办《关于长春证券有限责任重庆新华信托投资四个营业部的审核意见》(渝证管发〔1999〕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春证券收购重庆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重庆民权路证券营业部、高科技开发区证券营业部、铜梁证券营业部和上海龙江路证券营业部。
二、该收购完成后,原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证券营业部相应更名为“长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
请你办会同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监督转让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证券营业部转让手续,做好交接工作,保证证券营业部的正常经营。同时,通知长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凭此批复到中国证监会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相关文章
-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常州
- ·关于贵州长征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政策性
- ·关于股东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范本(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渝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
-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 ·【公司收购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协议书范
-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
-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富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清算
-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解散程序
- ·【公司收购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协议书格
- ·重庆市海运有限责任公司诉海阳通商株式会社租
- ·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诉安庆天柱啤酒
-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口龙华路证券营业
- ·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省武汉市撤销武汉
- ·关于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和组织形式
-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口龙华路证券营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