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国有集团控股公司的设立条件
www.110.com 2010-07-08 22:17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按照第72条,经国务院授权而改组成为国有控股公司的,都可以适用有关国有控股公司的法律规定。这类集团公司是国有控股的一般形式,与国家控股公司有一定的区别,区别之一,这类公司是混合型控股公司,即在主要从事生产经营的同时,也可以以控股方式进行国有资产的经营;区别之二,这类控股公司可以不是国家独资公司,其组织和行为一般受《公司法》调整。改组为这样的国有控股公司一般应具备这样一些条件: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较好;有完善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组织机构;经国务院授权。

- 上一篇:国家对于集团公司有什么规定?
- 下一篇:沈阳巨贪夏任凡被判死刑 曾疯狂敛财建千亩庄园
相关文章
- ·国有集团控股公司的设立条件
- ·国有独资公司有哪些设立条件
- ·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 ·集团有限公司法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 ·设立集团公司有什么条件
- ·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若干
- · 企业法律顾问复习指导公司的设立条件
-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
- ·国有控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 ·完善我国国有控股公司制度
- ·国有控股公司经理相关问题
- ·国有控股公司性质的探讨
- ·我国国有控股公司的组建方式选择
- ·国有控股公司董事会结构
-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五大步骤
- ·国有控股公司中国有股权的行使
-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五大步骤
- ·国有控股公司中国有股权的行使
- ·国有控股公司的绩效管理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