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www.110.com 2010-07-08 22:17
1、只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才能登记注册为集团有限公司;
2、核心企业必须实力雄厚,具有投资中心功能,企业管理基础好,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竞争能力;
3、不少于5000万元;
4、核心企业与控股、参股企业注册资本合计不少于1亿元。
5、有多层次的组织机构,包括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和关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成员企业(不含关联企业)之间应以资产为联系纽带,逐步达到相互投资参股。
6、有5个以上控股企业和5个以上的参股企业。国有独资的集团有限公司除具备以上前4项条件外,应当有5个以上的子公司。
7、符合《》的其他有关规定。
- 上一篇:集团公司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 ·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 ·集团有限公司法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 ·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 ·设立经纪类证券公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的条件
- ·申请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汪册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和条件是怎样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 ·天津市南华劳保皮件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隆庆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出资方式
- ·广州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
- ·鸿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 ·【有限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程序的启动条件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超标排污被环保部处
- ·有关湖南艾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 ·【公司收购协议书】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 ·(香港)兴捷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隆庆集团有
- ·北京市X公司与X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争议
- ·学乐香港有限公司设立中外合作报刊经营公司专
- ·亚洲农业发展集团(以色列)有限公司与上海鲜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