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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
www.110.com 2010-07-08 21:44

  一、申请登记的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组织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天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公司注销登记步骤和手续

  (一)领表 申请人凭证明文件向登记机关领取《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

  (二)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法院破产裁定,&127;或者公司依照《》作出的决议(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企业法人》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编有号码的《公司登记材料收据》,于30日内作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四)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请结果。

  (五)领取通知书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被核准,申请人凭《公司登记材料收据》领取《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如被核驳,则领取《公司登记核驳通知书》及领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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