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公司法的规则
www.110.com 2010-07-09 13:49
交易方式:可转换实行T+1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行情揭示参照A股办理。
交易报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面值100元为一报价单位,以面值1000元为一交易单位,结算单位为张(即100元面值),价格升降单位为0.01元。
交易时间: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集中开市时间同A股。
交易清算: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T+1交收,交易清算参照A股的现行清算办法办理。
交易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期结束前的十个交易日终止交易,终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
交易费用:深交所按成交金额的0.1‰向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双方征收交易经手费,同时债券买卖双方还须向所委托的债券交易商交纳佣金,佣金按成交金额的2‰计取。
- 上一篇:有关可交换公司债券
-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 ·非交易流通公司法债券转让过户业务的规则
- ·可转换公司法债券发行核准程序
- ·公司法对股东会会议的议事规则
- ·中国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融资的理论思考
- ·从公司法规则的分类界定公司章程的边界
- ·公司,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 ·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的法定程序是什么?公司法
-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 ·非交易流通公司债券转让过户业务的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司债券转让过户业务规则事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核准程序
- ·公司法对上市公司收购规则
- ·公司法的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
- ·提醒公司法中债券投资的风险
- ·公司法第七章公司债券
- ·论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对有限责任公司逃债行为
-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最新文章
- ·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
- · 债券转换成股票方法
- · 推出可交换债券
- · 可交换债券
- · 可交换债券开闸对优质公司是利好
- · 献计可交换债券 “大小非”的另
- · 可交换债券:多此一举的救市措施
- · 可交换公司债券
- · 有关可交换公司债券
- · 可转换债券公司法的规则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