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律 > 公司知识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监事任职书范本(不设董事会)
www.110.com 2010-07-09 08:57

有限公司
、监事任职书

根据《》和本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选举 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选举 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注:
1. 本范本适用于不设董事会的公司,仅适用于章程中规定设执行董事的公司;
2. 执行董事如兼任经理,应予注明;
3. 任期应在三年以内;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非公司所在地公安部门签发,则应同时提交公司所在地公安部门签发的一年期以上的暂住证复印件,如其户口已迁往公司所在地,则可提供户口复印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将以上复印件贴于右下角;
5. 应提交监事的经其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