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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位台湾居民在榕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www.110.com 2010-07-08 23:00

  本届“海交会”重要组成部份的“台湾居民在榕申办个体工商户专题活动”19日下午在福州举办,福州市工商局的注册官们向在榕申办个体工商户的32位台湾居民现场颁发《个体工商户》。截止目前,福州市共核准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4本。
据了解,福州市共有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各类企业1886家,合同台资33.6亿美元,实际到资20.9亿美元。为更好的支持和鼓励台湾同胞积极投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大潮,经福州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台湾居民在福州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为台湾同胞在福州投资创业提供了更加规范的做法和政策优惠。

  《意见》规定,台湾居民在福州市行政区域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可直接由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局登记管理,为包括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洗染、摄影及扩印服务,汽车、摩托车维修和保养,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货物、技术进出口。 营业执照每4年换发一次,登记收费按规定标准每户收取20元人民币等等。此外,为方便台湾居民申办营业执照,各县(市)、区工商局均在注册登记窗口开辟“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绿色通道”,为台湾同胞在申办营业执照过程中提供政策咨询、投资指导和一站式申请、受理、审批等各项便捷服务。

  福州市工商局局长黄争新在活动中表示,福州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涉台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注意台湾同胞在语言、文字等方面与大陆居民的差异,切实解决台湾同胞在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正确的引导台湾同胞为福州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今天领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台湾居民曾祥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在福州好几年了,深切的感受到周围良好的投资环境,这回台湾居民可以申办个体工商户,真是一个大好实惠的政策,我一定要回台湾告诉父老乡亲,让他们都到大陆到福州来投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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