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琼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贷款诈骗罪上诉一案(4)
www.110.com 2010-07-08 22:55
一、撤销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拉刑初字第55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蒋琼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刑期从本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1年10月4日起至2004年10月3日止)。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米玛普芝
审 判 员 杨 庭 轶
代理审判员 郝 涛
二00四年五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罗 坚 龙
- 上一篇:南京查出特大虚报注册资本案
- 下一篇:被告人翟俭峰涉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
相关文章
- ·被告人龚望涉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和合同诈骗罪
- ·薛某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辩护词
- ·被告人翟俭峰涉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
- ·被告人翟俭峰涉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
-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的鉴别与认定
- ·虚报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
- ·申请企业登记中虚报注册资本是否构成犯罪
- ·以虚报注册资本成立的公司名义实施犯罪能否认
- ·薛玉泉受贿、开具假银行进帐单虚报注册资本案
- ·虚报注册资本七年后能否追诉
- ·什么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 ·关于虚报注册资本罪
-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中的相同行为之定
- ·浅论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构成及法律适用
-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抽逃出资罪
-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司法认定
- ·赵某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 ·“上海女首富”被判“虚报注册资本罪”
- ·赵某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 ·什么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