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经营出现僵局,股东权益受到损害如何
www.110.com 2010-07-08 20:48
新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
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
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相关文章
- ·公司破产股东权益如何保障
- ·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提出申诉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投诉请求保护
- ·股东自行订立遗嘱转让公司财产、经营权被判无
-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时,如何核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投诉请求保护?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投诉请求保护?
- ·上市公司收购中少数股东权益受侵害的情形
- ·新公司法购买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制度设计
- ·中小股东权益如何保障?
- ·股东私自抽取公司注册资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 ·公司股东如何提出解散公司
- ·如何保护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的权利
- ·合作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争议仲裁案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管理机构如何设置
- ·中外合资企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如何办理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变更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 ·如何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最新文章
-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年会和临
- · 哪些公司有股东会及职权
- · 股东会与股东大会的区别
- · 股东会纪要范本
- · 一人股东会决议范本
- · 股东会会议议程
- · 减资股东会决议
- · 股东会的的构成内容
-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是
- · 股东会决议及召开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