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特定持股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www.110.com 2010-07-08 2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4年8月28日修正)
第一百四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22日 国务院发布)
第三十八条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董事、监事、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的通知(1996年4月22日)
各上市公司:为贯彻和执行《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期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于公司送配股而增加的股份。
二、各上市公司须在定期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报告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包括持股数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等。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离职六个月后方可出售自己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证券交易所须采取必要的技术性措施,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锁定;对离职六月后欲出售持股份的,须由公司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供其不再任职的证明。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上一篇: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权)转让方式的探讨
- 下一篇:管理层收购的法律规制研究
相关文章
- ·对特定持股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 ·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若干问题浅议
- ·股份转让的方式和限制
- ·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若干问题浅议
- ·离婚前100元转让公司九成股份行为否有效?
- ·江苏扬动股份破产 法院首次裁定强制转让股份
- ·薛广珍诉徐春霞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股份转让
- ·股份合作制股权转让 北京市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
- ·【公司转让协议】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
- ·【公司转让协议】企业股份转让协议
- ·股份转让价格
- ·合伙人转让财产的限制性规定
-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法律意见书
- ·试析国际技术转让中商业行为的限制与反限制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若干
- ·三九啤酒厂诉卞成居应依股份转让协议设备完好
- ·夫将公司股份转让给妻后离婚得补偿的行为如何
- ·薛广珍诉徐春霞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股份转让
- ·股份合作企业股权转让的有效条件
- ·股东冒充公司其他股东签字的股份转让行为如何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