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律 > 兼并收购 > 资产收购 >
X上市公司资产收购案的思考(3)
www.110.com 2010-07-09 11:33



  2.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为确保某一特定公司的收益水平(如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母公司往往将材料、动力等盈利能力较高的优质资产低价销售给子公司,子公司又将一些闲置资产高价卖给母公司;集团内各子公司之间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予以抵销,核算不规范。

  3.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根据国际惯例,资产是指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即使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列入资产负债表,严格地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因此,所谓的虚拟资产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但由于企业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资产科目。

  4.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不少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除了借助资产重组之机,利用关联交易将不良股权投资以天价与关联公司置换股权获得“暴利”外,还利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调节利润。

  本案资产收购是一种典型的关联交易型的资产重组行为,X上市公司从北京Z商贸有限公司手中购买Y药业有限公司股100%股权,Y药业有限公司已成为X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者之间的资产收购属于母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是企业集团内部的无形资产(商标权与专有技术权)购销业务。这笔业务导致母子公司分别作以下的会计处理:

  1.X上市公司

  借 无形资产 3.18亿

  贷 其它应付款 3.18亿

  Y公司

  借 其它应收款 3.18亿

  贷 其它业务收入 3.18亿

  2.借 长期股权投资 3.18亿

  贷 投资收益 3.18亿

  如果从单独财务报表来看,该笔业务导致母公司(X上市公司)资产和利润增加3.18亿元,子公司(Y公司)资产和利润也同样增加3.18亿。但由于该笔业务属于母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在编制企业集团合并报表时,必须将该笔业务利润予以抵销(内部销售未实现的利润),抵销会计分录如下:

  1.借 投资收益 3.18亿

  贷 长期股权投资 3.18亿

  2.借 其它业务收入 3.18亿

  贷 无形资产 3.18亿

  3.借 其它应付款 3.18亿

  贷 其它应收款 3.18亿

  经过抵销,该笔业务对企业集团的资产和利润没有任何影响,实际上等同于没有发生。这使一些上市公司想借助关联交易达到粉饰报表目的落空,但由于关联交易对单独报表有实质上影响,特别是在法律上母、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关联交易也具有法律效力,将对母子公司的利害关系人(投资者、债权人) 造成实质上的影响。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