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律 > 投资 > 外商间接投资 >
AMD建中国公司难产遭遇外商投资性公司限制
www.110.com 2010-07-09 11:02

等不及记者提问结束,海尔特·鲁尔兹就穿过包围他的人群快速走向门外,坐上早已停在那里等他的汽车绝尘而去。“请问鲁尔兹先生去哪儿了?”“新公司具体会在哪天成立,是不是出现了什么问题?”在他身后,留下的是一堆目瞪口呆的记者。

  这一场景发生在12月9日为AMD(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所准备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为美国AMD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鲁尔兹此次来北京原本是希望见证AMD在中国十年发展的新历程,但现场的混乱局面却多少让他有些尴尬。

  引发混乱的原因在于,尽管这场发布会是为了向外界宣布AMD(中国)有限公司在当天正式成立,但得到的消息却是AMD中国公司“将”成立。对这一看上去似乎矛盾而又关键的问题,AMD方面闭口不谈,发到记者手中的新闻稿显然是被临时加上了“将成立”的字样。而海尔特.鲁尔兹的匆匆离场更加重了外界的猜疑。

  很快,从发布会现场传出消息,AMD(中国)有限公司由于“技术”原因将推迟成立,具体时间不详。AMD中国区公共关系部总监陈劲松对此不愿正面回答,只是一再强调,“我们将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对外宣布”。

  由于无法得到更多的信息,外界此后开始对AMD的这一反常举动大加猜测。海尔特·鲁尔兹当天离开会场后与北京市代市长王岐山的会面,也被一些媒体认为是AMD在政府公关失败后所做出的补救措施。一些AMD公司内部员工则将中国公司成立推迟的原因归结于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低下所至。

  申请没过政策关

  不过,据了解事件内情的一位中国政府官员12月10日表示,AMD(中国)有限公司暂时未获批准的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对AMD申请成立中国公司的资格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争议。

  这位拒绝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说,AMD此次准备在中国成立的新公司属于投资性公司,根据中国政府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应符合“已在中国境内设立了10个以上从事生产或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超过3000万美元”的条件。“在AMD提交给审批部门的资料中,虽然已包括10个投资企业,但其中有一家企业属于间接投资而非AMD直接投资,因此引发了一些争议。”他说。

  由于《规定》本身并未对10个投资企业的性质做出明确的规定,因而无法从现有法规判断AMD的申请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上述政府官员表示,这种情形属于新出现的特殊情况,商务部正加紧进行论证。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