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律 > 投资 > 政府投资 >
对于我国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建议
www.110.com 2010-07-09 14:21

工程是指用政府财政性资金或政府融资进行投资建设的工程。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是指对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和政府融资投资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方式。我国目前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严重滞后,亟须加大改革力度。
一、现行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弊病
     现行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本质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政企、政事不分、高度集权和自我服务。其主要特征有:一是"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其中包括"投资、建设"或"建设、使用"两位一体及"投资、建设、使用"或"建设、监管、使用"三位-体的情况:二是工程建设管理政企职责交叉。许多工程建设管理者,既是政府派出的官员,又是项目的,甚至是公司的"老总"。三是建设项目业主众多而分散。从中央部委到省、市、厅局再到地县级政府,层层设置,从政府部门的常设机构、临时机构到各个工程的项目法人,处处分布,政府工程项目业主成千上万。四是工程建设非专业化管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多是临时抽调的政府官员,并非工程建设管理专业人员,许多人既不具备基本的工程建设知识与经验,也不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二、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的目标
     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目标应当是,在我国初步建立起符合政府工程采购的国际惯例,符合我国国情,职责明确、权力制衡、依法行事、科学规范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实现政府工程的投资决策部门、资金拨付部门、建设实施机构、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建设项目使用单位的各司其职和相互制衡;建立起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工程--首先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的法律法规和特殊合同条款,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的投资行为和组织实施行为:发展政府投资工程所需要的项目管理、担保保险、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承包、工程维护维修等社会中介、承包企业群体。通过改革,杜绝政府投资工程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随意性及暗箱操作,提高政府工程投资效益和建设管理水平。
(二)政府投资工程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内容
    1、将政府投资工程的所有者权力和所有者代理人的权力分开,政企、政事分开、投资决策与决策执行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项目业主职能分开。确立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的代理者,使其承担起政府投资工程的业主的职能。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