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律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注意事项
www.110.com 2010-07-08 13:42

(一)规章概述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基本职权有: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向和投资计划;2.选举、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或者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7.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8.对、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9.修改。
  股东会要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做出决议,因此,应当有相应的程序性规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是明确股东会议如何召开、如何讨论、议题的选择、如何表决等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要经过讨论通过。
  (二)主要内容
  该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股东会的召集,即规则应明确谁有权召集股东开会,如董事长可以提请股东开会、部分股东可以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等;股东会议题的范围主要是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属于股东会决策的事项不应列入股东会议题;召开股东会议的程序;表决结果等。
  (三)制作要求
  制定该规则的基本要求是:坚持既要保证股东充分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又要保证公司经营者能够依法正确行使经营权的原则,明确召集股东会议的情况、条件,对股东会决策程序要求尽可能简便、高效,避免扯皮,久拖不决。不同规模的公司,其决策有不同的特点,因此,议事规则也有不同的特点。
  (四)范本       股东会议事规则
  ____公司股东大会_______________日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股东会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股东为股东会的成员。
  股东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可以委托他人。
  股东为法人的,由该股东的董事长出席;董事长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会与临时会议两种。
  每年1月中旬,召开公司股东年会,审议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