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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公司)注销清算清缴的实践和探
www.110.com 2010-08-04 14:36

  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公司)注销清算清缴的实践和探索

  当前,在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强势推动下,一方面新办企业如雨后春笋,与日俱增,另一方面由于激烈的角逐竞争,企业关、停、并、转现象日益频繁,税务登记变动率不断攀升。在要求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中,除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正常注销外,相当一部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或为了转移资产,或为了躲 避债务和矛盾,或为了偷逃税收。于是今天注销明天重办者有之,此地注销异地再办者亦有之,这些属恶意注销行为。如何依法规范地做好注销清算清缴工作乃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当前清算清缴工作中的主要存在问题

  (一)票证清缴不规范。核对企业结存的发票、收购凭证等欠认真细仔,短缺现象屡有发生。切角作废后的发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任由企业处置。税务登记证、购票证等涉税证件收缴不全,丢失的未办声明作废手续就认可,该罚款的未罚款,清缴工作失之过宽。

  (二)税金清算不彻底 。

  1.清算的力度有所偏颇。增值税企业税金清算应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生产消费品企业)和企业所得税。一般偏重增值税清算,但对所得税往往蜻蜓点水,敷衍塞责,不作细仔的查账核对。

  2.清算年限不足。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增值税清算的时段是最近三个年度。但是实际工作中往往仅清算当年税金,人为地缩短清算期限,极有可能导致一些涉税问题被掩盖湮没。

  3.存货税金流失。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申请注销,其账面存货作视同销售处理。因此,有些企业申请注销前蓄意多转成本,甚至把存货一次性转光,以逃避纳税。而有的税务管理人员不作认真的勾稽关系分析和账实核对,仅根据提供的会计报表,听之信之,致使存货税金流失严重。

  (三)审核把关不力。

  注销材料应由分局分管领导严格审核后报县(市)局审批。而少数分局领导错误地认为,材料的真实性由下面负责,政策性由上面把关,于是流于形式签字上报,既不认真审核分析,又不调查复核,使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二、问题的成因

  上述存在问题,原因因人因地而异。除了纳税人方面的因素外,我们干部自身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工作责任性不强。认为企业申请注销不是经营不善就是业务断档,难以为继,有恻隐同情之心,清算清缴时往往手下留情。也有的借口事情多,工作忙,调查浮光掠影,清算马虎草率,疏于管理,淡化责任。

  (二)业务水平不高。清算工作是一项多税种的纳税检查,需要有一定的税收业务知识和技能。有的同志平时对税收业务学习抓得不紧,钻得不透,遇到较隐蔽的问题就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尤其是对存货和所得税往往被账面假象所迷惑,查不出问题和漏洞。

  (三)思想素质不高。少数同志人情观念重于法治意识,手下留情,以税徇私。也有极个别的心术不正,搞投桃报李,以税谋私。

  三、依法治税,规范操作,切实做好清算清缴工作

  注销是税务登记管理的最后一道环节,对注销企业清算清缴是一项重要的税收执法工作,是防止国家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要以对国家,对纳税人双向负责的态度和依法治税的精神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笔者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一些探讨意见。

  (一)规范清算清缴程序

  1.组建清算小组。一般由所在地责任区管理员和分局科(股)室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两人。凡有亲友和利害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制度。清算小组的职责是调查核实,收缴票证,清算税款,出具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清算组成员提供的调查报告要对情况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全面收缴涉税票证。主要包括“三票”、“两证”、和“两卡”。“三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农副产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对结余的发票当场清点,切角作废后封存保管。如出现短缺,要及时查清原因,在媒体上声明作废,并按规定处罚。“两证”即税务登记和购票证。“两卡”即金税卡和IC卡(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有遗失纳税人要作书面说明,并在媒体上声明作废,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3.报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按上级规定的要求归集整理资料,税金清算报告须经税企双方共同认可,并签字盖章。如有清缴税款的,要附税票或有关入库凭证复印件。所有材料经分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向县(市)局上传注销工作流,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县(市)局对审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核查或签署意见后退回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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