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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协议书】土地兼并的历史检视
www.110.com 2010-08-04 14:10

  土地兼并的历史检视

  尽管说,在大部分时间里,政府都不曾认真实行平均地权的办法,一切听其自然,在农村中,有较高的生产力或善于经营的人都有机会出人头地,变成当地的富农和地主。然而,朝代的频繁更迭,无法形成土地的大面积集中。葛剑雄先生的研究表明,“如果以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疆域为范围,统一的时间是81年。如果把基本上恢复前代的疆域、维持中原地区的和平安定作为标准,统一的时间是950年。这950年中有若干年,严格说是不能算统一的,如东汉的中期、明崇祯后期等。”(《统一与分裂》第二章)在每个朝代初期,土地往往重新

  分配,譬如前文表1,通过计算我发现,顺治八年(1651年)的基尼系数为0.006,土地分配近乎绝对平均。这样的周而复始,土地从平均分配到集中,再回复到平均分配的状态,如此循环,至今尚未打破。

  更可怕的是,为了维持官僚机构的运转,政府垄断食盐等高利润的行业,而打击民间商人,于是每个朝代都“重农抑商”。当然,所谓的“重农”,无非是让百姓附着在农地上,不去从事经商等活动。不幸的是,农业生产部门是风险小而报偿率低的部门,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所说的那种企业家精神在这里能够发挥功能的空间很有限。所以,中国古代不可能产生工业革命,一直维持于农业社会。

  相比较而言,1950年日本推行了土地改革,1953年我国台湾地区也完成了全岛的土地改革。这两个地区中,地主的土地都被分给自耕农,此后的农田买卖都有新立法的限制,农村中土地投资的大门从此被关闭,农村中富有企业精神的人士被迫转移到城市的工商业中去,这些原来的地主摇身一变而为成功的城市新兴工业的企业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约有20~30年,日本与台湾的经济增长率持续高达10%。这些并非偶然,农村中富有企业精神的人士完全被集中投放于更适合的部门,是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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